柬埔寨:明年起对外国人买卖柬公司股票所得利润征收20%资本利得税
3月24日,《柬中时报》消息,自明年1月1日起,外国人买卖柬埔寨公司股票所获得的利润,将被征收20%资本利得税(Capital Gain Tax)。
政府和私人论坛税务工作组于日前召开会议,由国税局总监关威宝和柬埔寨国际商会主席阿诺德联合主持。根据国税局于会后发布的新闻通告,当天会议讨论了12项课题,包括股票交易利润须缴资本利得税课题。通告指出,根据2007年财政管理法规定,公司股票也属于资产(金融资产),因此被列入资产利得税征管范围。
它表示,外国人(非税务居民)转让柬埔寨公司股票时,都需要为盈利支付资本利得税。国税局将要求财经部颁布新法规,以明确向股票买卖利润征收资本利得税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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