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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8个月前 (09-29)柬埔寨产业新闻57

  11.下列各项中,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12.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B.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C.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13.下列各项中,应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有( )。

  A.外商投资企业新建厂房占用的耕地

  位于市区的某企业2010年初共计占用土地65000平方米,拥有的房产原值共计75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为4500万元的办公楼用地43000平方米,房产原值为800万元的厂办招待所用地4000平方米,房产原值为2200万元的厂房用地8000平方米,企业厂区内道路及绿化用地8000平方米,厂区外公共绿化用地2000平方米。2010年3月1日经批准新征用耕地12000平方米用于建设厂房,当年8月15日办理了厂房的验收手续并投资使用,该厂房的房产原值为1800万元。2010年6月30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将房产原值为800万元的招待所从7月1日起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租期12个月,每月收取租金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单位税额4元/平方米;房产税计算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该企业2010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计算该企业2010年应缴纳的房产税。

  【解析】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解析】选项A: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选项B:产权未确定的房产,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选项D:投资联营的房产,投资方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该由出租方(投资方)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解析】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贮藏物资的场所。选项BCD均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解析】以劳务或者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解析】本题考核房产税的税额计算及税收优惠。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对既向居民供热,又向非居民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总供热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该企业2010年应缴纳房产税=5000×(1-30%)×1.2%×(8000-5000)/8000=15.75(万元)。

  【解析】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租金收入计交房产税。该房产1至6月从价计税,7至12月从租计税。该房产2010年应纳房产税=3000×(1-20%)×1.2%×6/12+30×12%=14.4+3.6=18(万元)。

  【解析】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应纳房产税=(80+500)×(1-30%)×1.2%×3/12=1.22(万元)。

  【解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蕞低税额的30%。

  【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出售后由购买方缴纳房产税。该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应纳房产税=2000×(1-30%)×1.2%=16.8(万元)。

  【解析】选项A: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选项C:人民团体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选项D:公园内附设的营业单位所使用的房产以及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应照章纳税。

  【解析】选项A: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解析】本题考核点:企业办的医院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内绿化用地不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与其他单位共用土地按占地面积分担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由使用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企业全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0-2000)+8000/2+6000]×5=90000(元)。

  【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计算与税收优惠的结合。企业内部的医院占地和盐场的盐滩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该盐场2010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220000-1) ×0.7=63000(元)。

  【解析】人民团体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外出租的土地在租期内纳税。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00×15×8÷12=10000(元)。

  【解析】对林业系统所属林区的育林地、运材道、防火道、防火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该林场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0.4+0.6)×1.2=1.2(万元)。

  【解析】选项B:公园、名胜古迹中附设的营业单位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选项ACD都属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

  【解析】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选项D不正确。

  【解析】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而占用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

  【解析】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蕞多不得超过规定税额的50%。

  【解析】选项A:铁路线路占用的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选项C:军事设施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选项D:国家机关新建办公楼占用的耕地,应按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解析】选项AB: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选项CD:投资联营的房产,投资方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应该由出租方(投资方)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解析】经营租赁的房产,由出租人依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融资租赁的房产,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缴纳房产税。

  【解析】选项AB: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选项CD: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以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

  【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待售的商品房不征收房产税。

  【解析】选项A: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选项B: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应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

  【解析】国家机关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附属工厂、商店、招待所等不属于单位公务、业务用房,应照章纳税。

  【解析】选项AB: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选项CD: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解析】选项B: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解析】选项C: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以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选项D: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中,城市的土地包括市区和郊区的土地。

  【解析】选项B: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D: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解析】选项A:港口的码头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D:对水利设施及其管护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解析】选项A和B属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不属于法定免税的优惠。

  【解析】选项A:外商投资企业新建厂房占用的耕地,应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选项D: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1)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课后习题汇总

  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试题总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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