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2020年12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800万米新型纺织面料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保戈公路南侧
项目拟租用湖州小龙新型纺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喷水织机、整经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800万米新型纺织面料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销售收入8600万元,利税180万元。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纳管至湖州诚信污水有限公司处理至喷水织机企业回用水要求后,废水重新用于生产。故项目无废水外排环境。
3、固废: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包装材料、废丝与不合格品收集后出售;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4、噪声:建议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和养护。
项目拟租用湖州小龙新型纺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喷水织机、倍捻机、整经机、络丝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500万米纺织面料生产能力。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2100万元,利税200万元。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纳管至湖州诚信污水有限公司处理至喷水织机企业回用水要求后,废水重新用于生产,故项目无废水外排环境,对周围水体环境无影响。
废气:项目无废气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固废: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包装材料、废丝与不合格品收集后出售;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噪声:设备全部设置在车间内,设备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厂界设置绿化隔离带,建挡墙等。
项目拟租用浙江金汤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和办公楼,建筑面积2055平方米,总投资482万元,购置喷水织机、倍捻机、扦经机、洛丝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50万米窗纱布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500万元,利税250万元。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站预处理,两者分别预处理达标后一起排入湖州诚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固废: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包装材料、废丝与不合格品收集后出售;污泥与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4、噪声:建议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和养护。
年产2000万米新型纺织窗纱面料项目
项目利用已购厂房,购置喷水织机、倍捻机、扦经机、洛丝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万米窗纱布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利税500万元。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站预处理,两者分别预处理达标后一起排入湖州诚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固废: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包装材料、废丝与不合格品收集后出售;污泥与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4、噪声:建议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和养护。
年产700万米新型纺织面料生产项目
湖州吴兴民诚丝织厂租用湖州天奴纺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喷水织机、倍捻机、整经机、络丝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700万米新型纺织面料生产能力。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后一并纳管至湖州诚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
2、噪声:设备噪声经车间墙体及厂界围墙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3、固废各项固废均能做到合理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排放。总之,该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年产2000万米新型纺织面料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福由路10号
项目拟租用湖州小龙新型纺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喷水织机、整经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2000万米新型纺织面料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销售收入9600万元,利税200万元。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纳管至湖州诚信污水有限公司处理至喷水织机企业回用水要求后,废水重新用于生产。故项目无废水外排环境。
3、固废: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包装材料、废丝与不合格品收集后出售;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4、噪声:建议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和养护。
项目拟租用浙江金汤建筑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购置喷水织机、倍捻机、扦经机、洛丝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20万米窗纱布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200万元,利税200万元。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站预处理,两者分别预处理达标后一起排入湖州诚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固废: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包装材料、废丝与不合格品收集后出售;污泥与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4、噪声:建议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和养护。
年产1000万米涤纶布生产线项目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保戈公路南侧(湖州超凡塑木科技有限公司车间)
项目拟租用湖州超凡塑木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喷水织机、倍捻机、扦经机、洛丝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万米涤纶布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销售收入10000万元,利税500万元。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水: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站预处理,两者分别预处理达标后一起排入湖州诚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固废: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包装材料、废丝与不合格品收集后出售;污泥与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
4、噪声:建议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和养护。
项目拟租用浙江运利电缆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和办公楼,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总投资390万元,购置喷水织机、倍捻机、整经机、络丝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万米涤纶化纤布项目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利税250万元。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站预处理,两者分别预处理达标后一起排入湖州诚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对周围水体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项目无废气产生,对周围大气环境无影响。
固废: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包装材料、废丝与不合格品收集后出售;污泥与废机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噪声:设备全部设置在车间内,设备加大减震基础,安装减震装置,厂界设置绿化隔离带,建挡墙等。
年产1000万米新型纺织品生产项目
湖州市吴兴区东林镇工业南区瑞兴路226号
湖州吴兴志酷纺织有限公司租用浙江运利电缆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喷水织机、喷气织机、倍捻机、整经机、络丝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万米涤纶化纤布生产能力。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4、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站预处理后一并纳管至湖州诚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放;
5、噪声:设备噪声经车间墙体及厂界围墙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6、固废各项固废均能做到合理分类收集,合理处置,不排放。总之,该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红心路258号
浙江日创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台工业机器人项目选址于八里店镇尹家圩村,主要采用自主开发先进技术或工艺,购置数控加工中心、数控车床、数控磨床等设备,形成年产500台(套)工业机器人的生产能力。实现销售收入8000万元,利税1000万元。项目总用地5.19亩,总建筑面积11287.6平方米。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机加工粉尘产生的量极少,可通过自然沉降后收集回收。涂装废气经水旋柜+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必须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纳管至污水处理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有关规定。金属屑及金属边角料收集后出售;各类危废委托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厂区平面合理布局,加强噪声污染防治。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厂区环境绿化,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线传真:通讯地址:湖州市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
号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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