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家界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延期过渡的政策解读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家界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延期过渡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427000/2023-02181
[ 发布日期 ] 2023-08-15
[ 名 称 ] 张家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家界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延期过渡的政策解读
关于《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家界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延期过渡的政策解读
现将《张家界市集体土地征收及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张政发〔 2018〕)7号)以及《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张家界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张政发〔 2018〕)8号))(以下简称两文件)文件延期过渡说明如下:
两文件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2018 年 6 月 5 日发布,均超过有效期(五年),已失效。目前,正对两文件进行修订,修订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已进行合法性审查,待上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方可颁布实施。现 2023 年第三批次项目(中优南大门)、 邢大公路连接线(国家卫片下发违法用地整改图斑)等项目,因处在征地拆迁政策空档期,无法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完成征地补偿 安置协议签订,造成用地资料不全,无法上报省政府批准用地手续。 为不影响征地拆迁项目实施,在我市新集体土地上征地拆迁政策出台之前建议继续延用两文件进行过渡。
两文件延期过渡符合法律规定,我局已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已书面同意两文件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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