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灌云县小伊镇人民政府
已向我局提出自愿收回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
一、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本次收回土地位于灌云县小伊镇大孙村境内,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25)灌云县不动产权第0000505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收回土地总面积为3936.94平方米(约5.91亩)。
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0日后,土地使用权即由国家收回。
三、上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按照其相关文件补偿,由灌云县小伊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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