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法院拍卖樟坑村某公司厂房、办公楼等土地和附着物
原标题:蕉岭法院拍卖樟坑村某公司厂房、办公楼等土地和附着物
请认真阅读本拍卖公告和须知,公告内容中包含标的物瑕疵声明。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可在附件中下载,恶意抬价或随意悔拍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广东省梅州市蕉岭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3月21日10时至2019年3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蕉岭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蕉岭县人民法院;支付宝账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位于蕉岭县蕉城镇樟坑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证号:蕉府国用(2011)第010673号;面积:38401.5㎡]。产权登记年份:2011年5月26日。
二、拍卖位于蕉岭县蕉城镇樟坑村的办公楼一栋(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蕉房字第200903898号),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建筑面积437.88㎡;层数:2层。
三、拍卖位于蕉岭县蕉城镇樟坑村的厂房二栋(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蕉房字第200903899、200904373号),建筑结构:钢筋混凝土;建筑面积分别为2994㎡、2100㎡;层数:两栋均为1层。
四、拍卖位于蕉府国用(2011)第010673号国有土地的未办证地上建筑物7栋。建筑状况:钢架、砖混、钢混。用途:办公楼、厂房、饭堂、平房。
上述四项财产合计起拍价人民币23430381元,保证金人民币46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瑕疵声明:本次拍卖的部分地上建筑物存在未办理房产证的瑕疵,但经征询主管部门蕉岭县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意见,蕉岭县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函复“蕉岭县易统贸易有限公司在蕉府国用(2011)字第010673号土地上设有办公楼及厂房(未办理房产证建筑物)。其中厂房建筑不影响规划,由城综局进行处罚后可补办规划许可手续。办公楼不符合205国道建筑后退要求,不予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九、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评估价格不包含评估对象所有权人交易中应缴纳的各项税费,因此在拍卖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有关土地过户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5日(节假日除外)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人。
十三、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拍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四、拍卖余额须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情况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蕉岭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蕉岭县支行;银行账号:69)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封,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额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六、本次拍卖为头部次拍卖。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七、本规则其它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工作日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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